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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2/11
 
            
            
                
- 違規日期
 
                - 2021/08/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9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9,770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22.7482921,120.554274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