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長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1003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10
違規日期
2019/02/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2月2日派員會同本局人員至貴公司進行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電線電纜粉碎分選回收產出之集塵灰(A-8401),108年2月產出量0.47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10%,惟未辦理變更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四街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四街7、8號
統一編號
1319176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