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喆畜牧場
- 文號
- 30-109-01000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違規日期
- 2019/11/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三喆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調勻池、厭氣池及終沉池增設曝氣管線且有操作曝氣功能),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大坵村水尾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大丘村水尾路9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