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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84
- 處分日期
- 2024/05/30
- 違規日期
- 2024/0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月30日會同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鹽X廠堆置場作業程序(MOl)之脈動式袋式集塵設備於112年1月31日更換濾袋,惟未申報該廢濾袋(D-0899)產出、貯存、清理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八德路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橋南里八德路四七號23.2972972972973,120.2750935780629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