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 文號
- 23-111-110001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11/04
- 違規日期
- 2022/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6,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6條:圍籬未定著地面。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段747-2地號(新竹縣政府勝利國中校舍新建工程 管制編號:J111J11090-1))
- 統一編號
- 4680620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