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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1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02
違規日期
2018/07/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不超過揮發性有機物25,311公斤/年,惟統計106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排放量,貴公司實際年排放量為揮發性有機物29,546公斤/年,共逾4,23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三街六號
統一編號
798752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