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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發廢棄物資源回收

文號
44-111-030002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2/03/08
違規日期
2022/02/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11年2月15日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資訊系統,執行每月例行性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營運紀錄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執行前月營運紀錄申報作業,另本局於111年2月17日花環廢字第1110006076號函,請該公司提出本案之陳述意見,該公司於111年2月18日所提陳述意見表示,因負責人及公司申報人員應疏忽未再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營運紀錄,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公告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孝里東興路三四一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孝里東興路三四一號
統一編號
1579793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