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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4/26
- 違規日期
- 2022/02/2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12月份與111年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氟」運作紀錄,於110年12月2日使用0.01kg、買入6.54kg,結餘量為52.808kg已達分級運作量50kg以上,與運作紀錄表內容相符,惟貴公司未申請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三段一號一一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