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鴻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0-03000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10
- 違規日期
- 2020/10/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會同南臺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執行旨揭製程(M02)排放管道(P002)採樣,採樣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84mg/Nm3,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超過排放標準,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號
- 統一編號
- 8699919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