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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08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違規日期
- 2017/08/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6年8月16日派員督察,該公司主要從事鋼鐵鑄造作業,領有貴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污染源為鋼鑄造程序,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571-04號,有效期限為111年4月5日),依許可內容每日應記錄高週波爐操作溫度、袋式集塵器壓降及保養、檢查情形,惟督察時,僅記錄到106年6月5日,之後未再記錄,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