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鉦旺樂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12004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2/03
違規日期
2024/11/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8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13年11月3日15時20分前往貴公司旁水溝(九如路三段36巷)稽查,發現水溝內遭棄置大量農業廢棄物(柑橘類果實及種籽),經沿線追查上游,查獲貴公司放置在外之農業廢棄物與水溝內廢棄物一致,且排水口亦有該等農業廢棄物流出,貴公司棄置大量雜物於水溝內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8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8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清村九如路二段三二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三段36巷
統一編號
5396035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