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豪濱製冰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豪濱製冰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8-01145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5
違規日期
2018/09/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巷一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里中洲巷140之10號屋前(中興段297地號)
統一編號
8210648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