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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濱製冰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2106488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06
罰鍰金額
NT$27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1月19日18時50分前往稽查,稽查當時人員於所陳位置周界沿線巡查,有明顯氨氣異味,人員使用色帶式氣體偵測器測得讀值為3.54ppm,經查為所指工廠未妥善作業致蒐集設備殘餘之氨氣異味散佈於大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汙法32條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06
罰鍰金額
NT$27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2月10日18時25分前往稽查,於所陳位置沿線巡查,有明顯氨氣異味,人員使用色帶式氣體偵測器測得讀值為1.87PPM,經查因管線未收妥致氨水排出,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使明顯氨氣異味散佈於大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8/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28日19時55分派員前往旗津區中洲巷140之10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中洲巷口;廠區大門口;風向:偏東風),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23ppm,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為油氣分離機因洩油閥塑膠墊片鬆脫,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致氨氣外洩,產生異味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