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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50030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違規日期
- 2021/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第二中隊110年4月16日電話通知,本局110年4月16日派員會同該隊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許可「貨品進口同意書」(同意書號碼:EPHEA180806017),核准輸入之廢棄物代碼為D-2504、D-2507、D-2514、D-2527、D-2605等5項,發現貴公司110年4月12日報運進口(報單號碼:BC//10/452/M0041)廢棄物,惟報運進口之廢棄物夾雜廢斷路器(D-2509)、廢配電開關(D-2510)、廢電線電纜(D-2601)、含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經審查核准之輸入許可未申請輸入廢斷路器(D-2509)、廢配電開關(D-2510)、廢電線電纜(D-2601)、含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卻逕自輸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三街四號、五街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三街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