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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16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違規日期
- 2025/04/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4年4月7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暫置於達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區之廢塑膠混合物移回貴公司彰濱廠廠內。查貴公司並未申請廠外貯存上開廢塑膠混合物(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將暫置於達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區之廢塑膠混合物移回貴公司彰濱廠廠內原貯存位置妥善貯存。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工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西村線工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