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欣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473029
共 2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4 筆)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28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廠區右側門口前空地仍有收受堆置廢塑膠約15公噸之情事。認定屆期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於114年2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廠內在進行塑膠廢棄物之翻堆, 裝袋及灑水降溫作業,當日於該廠下風處(即線工路12號對面南側人行道(氣象資料為北北東風,風速4.4m/s)於該址可明顯嗅見塑膠物燃燒過後之異味,另於該址上風處彰濱西四路21號北側人行道查勘,未嗅見有相同異味,故可排除其他異味干擾情形,惟該廠處理災後廢棄物未有妥善防制措施,管理不當致產生異味污染情事,案經本府現場稽查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24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廠區大門口前方道路旁,有放置燒毀機具設備,現場經業者表示,以山貓機械將災害受損機具拖出至廠外道路旁放置,惟拖運過程中,機械油漬濺落至道路地面,已污染環境,案經本局現場稽查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4年4月7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暫置於達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區之廢塑膠混合物移回貴公司彰濱廠廠內。查貴公司並未申請廠外貯存上開廢塑膠混合物(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前經彰化縣政府112年7月13日府授環廢字第1120265681號函令停止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R-0201)及停止再利用行為在案。且貴公司尚未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檢具改善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恢復收受廢棄物、繼續進行再利用。本局於114年4月7日派員現場稽查時,於廠區右側門口前空地發現有收受堆置廢塑膠約20公噸之情事。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09/1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所屬清運機具(車號:HAB-6078)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7月31日11時45分行經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且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查無系統異常報備之相關紀錄。複經本局113年8月29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再行勾稽確認屬實。綜上,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07/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所屬清運機具(車號:HAB-6078)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5月31日7時49分行經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且查貴公司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已確認該日(113年5月31日)無啟動。亦查無系統異常報備之相關紀錄。複經本局113年7月3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再行勾稽確認屬實。綜上,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06/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所屬清運機具(車號:HAB-6078)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4月25日9時25分行經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且查貴公司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業者說明已確認該日(113年4月25日)無啟動。亦查無系統異常報備之相關紀錄。複經本局113年5月30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再行勾稽確認屬實。綜上,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8/2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生產作業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塑膠(R-0201)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收受列管再利用廢塑膠貯存超過1個月未完成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2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7/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14日派員配合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前往現場稽查,發現廢塑膠破碎洗選製程新增1組洗選設備、廢塑膠撕碎製程區調整配置、於廠區右側門口前及廠房內右側分別堆置廢塑膠洗選 (25度鹽度)產出沉底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各約2,048立方公尺及2,240立方公尺。復經本局於112年6月21日再行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綜上皆與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惟查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3/08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於本縣線西鄉線工路12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廠內設有景觀魚池,服務中心人員於111年9月20日查證時,正進行景觀魚池水源更換,惟更換過程未採取雨污分流,逕行以馬達將景觀魚池污水直接抽取並經由廠內雨水道排放至廠區外公共雨水道。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12/2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8月4日會同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彰濱廠作業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清除至廠外,並貯存於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潭段工業小段31地號等土地,惟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廠外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12/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申請輸出許可文件逕行報關出口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依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0日投環局稽字第11100132301號函、111年6月20日投環局稽字第1110013256號函,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土木與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由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國道警察名間分隊分裝場現場認定)委託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之李O毅清除至旺頂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處理。於111年6月9日凌晨3時52分在國道三號北上226.8K處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翻覆。復於111年6月11日貴公司委託領有乙級清除許可證之商鉅國際有限公司至國道警察名間分隊分裝場,將上述翻覆車輛載運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土木與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總量為22.5公噸,清除至旺頂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處理。綜上,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依嘉義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9日辦理之「義竹鄉龍蛟村龍蛟潭段工業小段31地號堆置塑膠碎片、廢木材等物一案」會勘紀錄,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廢塑膠(R-0201)(約500公噸)堆置於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潭段工業小段31地號廠區內,預計進行再利用生產塑膠碎片、固體再生燃料棒等。惟查與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清理方式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次查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述製程產出之廢塑膠(R-0201)(約500公噸)之相關流向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12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新增廢塑膠水洗分選設備生產塑膠片及押出造粒製程生產塑膠粒產品,另將水洗分選製程及原電腦分選產出之廢塑膠(R-0201)(約360公噸)堆置於廠區大門前空地,皆與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10年4月、5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未申報每月收受廢塑膠(R-0201)月底廠內貯存情形資料;另109年10月至110年12月每月申報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無產出廢塑膠(R-0201),每月月底廠內累積貯存量均為32公噸,經本局於111年1月12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與實際營運狀不符。綜上,明顯未確實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收受廢塑膠(R-0201)及製程產出廢塑膠(R-0201)之流向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30日派員執行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查貴公司IWR&MS系統申報資料,於108年11月、109年1月產生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有廢棄物產出量已大於廢清書核准量10%,另查於108年11月產生之廢棄物R-0201(廢塑膠)已大於廢清書核准量10%以上,上述內容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查該廠設有3臺造粒機並已進行押出造粒製程,且有產出塑膠粒產品,且押出機製程產出廢濾網,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二、另查核其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無機污泥部分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規定,依法告發。 三、又其再利用廢塑膠造粒成品未於再利用產品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4運作管理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1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一、查該廠設有3臺造粒機並已進行押出造粒製程,且有產出塑膠粒產品,且押出機製程產出廢濾網,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二、另查核其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無機污泥部分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規定,依法告發。 三、又其再利用廢塑膠造粒成品未於再利用產品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4運作管理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查該廠設有3臺造粒機並已進行押出造粒製程,且有產出塑膠粒產品,且押出機製程產出廢濾網,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二、另查核其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無機污泥部分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及4款規定,依法告發。 三、又其再利用廢塑膠造粒成品未於再利用產品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4運作管理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05/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6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108年3月廢棄物上網申報情形,其中廢塑膠混合物(D-0299)僅申報產出及貯存量,未申報聯單清除量,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05/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6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事業廢棄物部分露天貯存及未標示,部分貯存於室內惟未標示,其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