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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美畜牧場

文號
30-106-03000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3/01
違規日期
2016/12/01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豬場目前飼養豬隻作業。105年12月1日派員督察,會同業者於該場所設放流水口採樣檢測結果,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4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另發現該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其收集、處理、管線及處理單元未清楚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違反水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已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田中村中華路泰安巷八六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中華路泰安巷8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