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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昌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6-05000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5/24
違規日期
2017/04/21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妥善保管毒性化學物質,致使毒性化學物 質短少不知流向,以及未掌握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致使 申報數量與實際運作量有所差異,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化學 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6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園西二路六號三樓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
統一編號
8416955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