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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0/11/27
- 違規日期
- 2020/07/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吉安鄉南海七街辦理「土方堆置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8日上午10時35分至現場稽查,因未做好污染防制工作,於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有明顯色差髒污情形、行車車行路徑未灑水造成揚塵逸散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海岸路一三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南海7街214號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