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30-108-08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12
違規日期
2018/10/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之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2)管線有多餘接管(三通)接至pH調整槽(T01-4),未依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