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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屏南地區垃圾轉運站

文號
41-100-05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05/16
違規日期
2011/03/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東路六五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東路六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