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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38
- 處分日期
- 2024/11/25
- 違規日期
- 2024/09/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違規事實如下:(一)脫水機→清洗廢水(白色)→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二)廠區後方溝渠→沉水泵浦→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三)逕流廢水溝A→3個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9月18日完成改善;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5日前往複查,經查前開缺失仍未改善完成,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