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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2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違規日期
- 2018/01/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7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未經許可堆置煤灰,經量測體積約6,667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7-080009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