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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宥興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871293

共 3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8 筆)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5月10日派員前往本縣壯圍鄉縣民大道二段道路旁(壯圍鄉新福段224-2、224-4地號)稽查,發現有水泥淤積殘留污染道路之情事,經調閱周邊監視器確認,為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OO-OOOO)車輛使用人於114年5月9日12時17分至12時23分期間停放該處清洗車輛,未妥善防制,致路面泥濘淤積污染本縣道路,前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5/05/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1日15時0分派員至本縣石城稽查站會同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建設處、農業處及本局稽查人員執行廢棄物車輛攔查,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KEJ-2016,半拖車車號:HAA-1538,駕駛人石OO)提供廢棄物隨車證明文件載明廢棄物產源為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坑子口OOO號(OOO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貴公司清除機具雖持有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惟未載明處理機構地點,未符合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文書格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9條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5/02/04
罰鍰金額
NT$12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武荖坑廠從事水泥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本府於本(113)年9月25日派員進行水污染防治費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D01)進行採樣作業,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目附表八共同適用限值(氫離子濃度指數(pH):9.90,上下限值:6.0-9.0),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5078)於113年1月21日行經新竹科學園區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3/09/16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3/05/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4月6日發現數起污泥濺落、溢漏道路,查係OOOO有限公司於前述日期指派車輛(曳引車:OOO-XXXX;半拖車:OOO-XXXX)至OOOO有限公司OO廠(管制編號:G0000000)進行食品加工污泥清除作業,過程中,行經三星鄉大洲路轉向上將路二段、五結鄉五結路三段506號前方道路、五結鄉三吉一路165巷口前191縣道旁、壯圍鄉永鎮路與壯濱路三段交叉路口等多個路段,發生污泥濺落、溢漏,且散發惡臭情事,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12/1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武荖坑廠,發現有下列違法情事:一、經查廠區周邊(蘇澳鎮湖口段681、682、683、686、687地號)堆置土石方,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二、查現場R-1106-燃煤飛灰部分露天貯存,未貯存於密閉槽體設施,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現場原物料R-1209-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貯存區,放置營建B2-土石方,貯存區標示不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9/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於周界外發現該廠內怪手機具作業過程造成揚塵(目視有明顯粒狀物),排除水蒸氣干擾下,有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至空氣中,致造成塵土飛楊,轉至廠內稽查,業者表示:產生揚塵區域為混凝土預拌(拌合)作業區,經查該作業區(有堆置砂石混合物)設有灑水系統,惟因效能不足仍有揚塵現象。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3/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棄物貯存區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1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AF-126),於109年9月18日14時38分,行經本縣五結鄉五結中路三段與中正路三段交岔處,車輛後方掉落污泥,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4/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3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5772),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4/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3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5077),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5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5772),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7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5078),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4/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月21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5772),行經省道台9線約113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無覆蓋防塵網。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武荖坑廠未依規定時間提報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及產品品質檢測報告,且品質檢測報告中試驗方法未採行國家標準,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OO公司OO廠將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未逐項申報再利用產品名稱,且未將各項再利用產品之使用量、銷售對象及證號等相關資料主動連線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其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逕行處分。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冬山鄉東城段473~478及483地號進行整地作業,因無有效防制設施,以致車輛輪胎挾帶污染物,污染工區出入口處及香中路道路路面,經本局107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0/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至天宥興業有限公司武荖坑廠旁稽查,地號蘇澳鎮湖口段612、614、613堆置煤灰,堆置體積經現場量測為11877.936立方公尺;另628、617、616地號堆置作為擋土牆(堤),堆置體積量測為3974.4立方公尺;682及683地號:廠方專責莊淑惠表示堆置矽砂,堆置體積量測為3016.4736立方公尺;686及687地號:廠方表示為載運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工程名稱:106年度貢寮雙溪轄區管線工程單價採購;工程餘土流向管編:ERD19279),量測體積為2915.1584立方公尺,共10筆地號未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現場堆置體積共21783.968立方公尺,堆置體積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另查614地號目前限期改善中。2.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並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告發。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0/0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廠設置之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劉○○因故於106年11月30日申請註銷,由貴廠申請設置之代理人李○○代理(代理期間不得超過3個月),經由本府於106年12月7日府授環空字第1060032923號函核備在案;惟貴廠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即107年3月19日前),完成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貴廠已於(107)年8月13日取得莊○○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核備函,故不再限期改善。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9/10
罰鍰金額
NT$2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砂石堆置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6地號土地),於107年7月3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砂石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本府依法令貴公司限期改善在案(限改期限自107年7月3日起至107年8月2日止,共計30日);惟貴公司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仍未完成改善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8月8日派員複查查獲屬實。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設置之乙級專責人員因故於106年12月11日申請註銷,由貴廠申請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代理期間不得超過3個月),經本府於106年12月11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31996號函核備在案;惟貴廠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即107年3月10日前),完成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核屬實。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武荖坑廠,於105年12月至106年4月期間收受燃煤飛灰再利用產製其他未列名水泥製品(水泥方塊),與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3、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不符,且經經濟部工業局於106年7月21日派員赴廠督導查核後,後續仍於106年8月13日前有上述違規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係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從事以再生資材(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等)為主要原料之混凝土產品製造業,本局於107年1月12日辨理營運現況查核,發現貴廠圍牆破損,明顯久未修復,不符經濟部公告之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運作管理規定,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未經許可堆置煤灰,經量測體積約7,560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19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煤灰及砂石堆置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2、613、616、681、682、683、686、687地號土地),於107年7月3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煤灰及砂石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煤灰及砂石堆置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土地),於107年1月12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煤灰及砂石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本府依法再次令貴公司限期改善在案(107年4月23日起至107年5月23日止,共計30日),惟貴公司於改善期限屆滿後仍未完成改善作業。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5/30
罰鍰金額
NT$5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煤灰堆置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土地),於107年1月12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煤灰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本府依法令貴公司限期改善在案(107年1月13日起至107年4月12日止,共計90日),惟貴公司於改善期限屆滿後仍未完成改善作業。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2/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7條
違規情節
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未經許可堆置煤灰,經量測體積約6,667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2/13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武荖坑一廠從事煤灰堆置作業(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六一四、六一五地號),經查該廠107年1月12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煤灰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武荖坑廠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81地號堆置土石方,經量測體積約7,640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條件,應取得堆置場程序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惟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前揭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6/12/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 條第2項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6/06/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