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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5/29
- 違規日期
- 2025/04/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衍生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貯存於地磅站至作業區中途之通道上,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反該項法條部分已於114年5月7日由本局稽查科處分在案,本次不再處以罰鍰,惟仍應依期限完成改善。 (二)收受之營建混合物與分選後之產物、衍生廢棄物混雜堆置,未依規定分區獨立貯存,且未明確標示其產物名稱或廢棄物代碼及中文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營建混合物運作管理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中山路三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中山路三六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