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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40-113-12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12
違規日期
2024/08/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廢油混合物(D-1799)露天貯存,惟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或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37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