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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40
- 處分日期
- 2024/03/27
- 違規日期
- 2022/10/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10月4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大多數黑色有害污泥(A-8801)與棕色無機性污泥(D-0902)以太空包盛裝共同放置於廠區2樓,少部分放置於廠區1樓後方,皆未將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自強路一四○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自強路一四○巷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