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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汶樺畜牧場
- 文號
- 30-110-01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違規日期
- 2020/10/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蔡汶樺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自110年01月0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10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一七一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1718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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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