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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三畜牧場

文號
40-107-07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7/09
違規日期
2018/05/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振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局於107年5月18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產出之禽畜糞採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榮泉街一○七巷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彭厝段1052-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