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振三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振三畜牧場

文號
40-108-12000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12/13
違規日期
2019/10/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育工作,經本局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畜糞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有散發異味惡臭之污染情事,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榮泉街一○七巷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彭厝段1052-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