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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元畜牧場

文號
30-111-09003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9/20
違規日期
2022/06/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25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設施流程處理,逕排出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3000元整,廢水應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限改日期:111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並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志成路四五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15、1416、1417及141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