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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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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04
- 處分日期
- 2019/12/24
- 違規日期
- 2019/10/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銅鑼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項:一、自107年8月至108年9月,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貯存逾1年未清除且未申請延長期限。二、貯存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未標示數量及未符合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三、廢棄物貯存區查有2桶貝克桶盛裝廢油,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期限:裁處書送達翌日起15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2項、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四五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民生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