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金龍泉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龍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6002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6/25
違規日期
2021/05/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12日凌晨1時3分許派員前往本市關廟區大順路135號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區後方空地有露天燃燒什物情事,現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所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三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大順路135號
統一編號
451333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