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登豐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登豐畜牧場

文號
20-113-01002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1/02
違規日期
2023/11/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登豐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2日派員至其周界外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78,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七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七之一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