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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0/05
- 違規日期
- 2021/08/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8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於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69號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屏府廢乙處字第003號)涉違反下述規定:(一)經查貴公司現場製程設有粉碎機(E011),與本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貴公司廢鐵(R-1301)、廢鐵容器(R-1306)、廢木材(R-1306)、廢塑膠混合物(R-0201)、廢木材棧板(D-07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產生之一般性廢棄物(D-1801)貯存區未於貯存地點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三)貴公司熱風爐(E008)燃料來源有成品油儲槽(T009)、低硫燃油儲槽(T001),惟查貴公司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熱風爐(E0 07)非緊急應變下燃料來源僅低硫燃油儲槽(T001),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操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5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6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