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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龍井廠

文號
40-108-01000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07
違規日期
2018/12/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龍井廠從事預拌混凝土、水泥製品製造作業,屬依法列管再利用機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2月3日督察結果,查貴公司收受之燃煤底灰露天堆置在離公司約50公尺處之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080、1081、1071-1等地號土地上,次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貯存燃煤底灰地點為廠內貯存,惟其廠外貯存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核已違反同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據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限改日期:108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四弄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四弄二○號
統一編號
2807391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