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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企業行

文號
41-107-08001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8/31
違規日期
2018/03/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企業行員工作業不慎導致廢機油滴漏於廠區地面,經雨水沖刷至廠外水溝,污染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一九鄰南興路二段五二巷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378-1號
統一編號
438703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