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3-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違規日期
- 2024/0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113年1月9日及113年1月17日至20日清運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廠嘉義廠東物性廢渣至三冠畜牧場再利用,與聯單申報流向不符,未依規定於發現接受之廢棄物各項內容與申報資料所載不符時,自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2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1日內,請求該事業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學興路一三○巷七六弄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學興路一三○巷七六弄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