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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興織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3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3/11
違規日期
2020/11/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7,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567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45-09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mg/L(限值:100mg/L)及pH值:9.4(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10年3月23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pH值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五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五六七號
統一編號
561650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