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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興織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6165003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7/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12年5月17日10時10分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前往本市清水區勘查,發現側邊綠地圍牆倒塌後,貴公司人員將營建混合物堆置於旨揭土地上致影響環境衛生,嗣經限期改善屆滿(112年6月18日),本局於112年6月19日10時27分派員前往複查,上述堆置之營建混合物仍未清理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19
罰鍰金額
NT$191,1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位於本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567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45-09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mg/L(限值:100mg/L)及 pH 值:9.4(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10年3月17日中市環水字第1100023105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0-110-030011)在案並期於110年3月23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二、另貴公司於110年3月22日未具文號函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本局於110年3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348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3/11
罰鍰金額
NT$9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567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45-09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mg/L(限值:100mg/L)及pH值:9.4(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10年3月23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pH值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1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567號設立工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8日09時09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進行粒狀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值為369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粒狀污染物標準值為100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000號廠房從事紡織製造業並設置一座燃重油蒸氣鍋爐,經本局審視污染事證錄影資料資料顯示,貴公司前揭固定污染源於106年1月13日11時許,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排放管道(煙囪)散布大量空氣污染物(黑煙),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11/16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12/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12/17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2/19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5/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2/01/09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2/10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