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1-060031
- 處分日期
- 2022/06/21
- 違規日期
- 2022/06/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經查貴廠係屬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並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701040004),製程係收受金屬表面處理業酸洗鋼材或鐵材廢液,經提煉製成氯化鐵溶液,作業無廢水產出,再查貴廠重油貯槽因破損造成重油洩漏地面漫流廠區外溝渠,續流至桃園大圳,污染本府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三四六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福祥路346巷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