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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6/19
- 違規日期
- 2023/03/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2年3月20日派員至本縣九如鄉九清段79及80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具再利用機構資格,逕收受廢塑膠並堆置於前述地號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二一六號一○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九如鄉九清段79及8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