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國鐘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國鐘畜牧場

文號
30-107-03001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3/13
違規日期
2017/1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06年12月20日督察,發現該牧場廢水處理設施(一)未依規定設置獨立專用電表,致未記錄累計用電度數;(二)未清楚標示其處理單元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三)未於放流口設置告示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吉段四○六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吉段406-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