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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56
- 處分日期
- 2019/11/22
- 違規日期
- 2019/09/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8年9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督查,發現廠區旁有堆放已分類之廢塑膠混合物等,但現場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貯存區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二街二四五巷二七之二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