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大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4289204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未取得營建混合物(R-0503)再利用檢核許可文件,即收受有X事業廢棄物「石X瓦」摻入營建混合物進場,經本局查獲,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之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X年2月27日11X年度訴字第2X4號刑事判決: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2.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部分,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前段規定,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另依同法第26條第1項後段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規定,命停止營業(從事非法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務)。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KEH-2859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KEH-2896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KEF-1926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潔車輛於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土地車庫停留,其清潔車輛停留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停車場地號, 臺南市永康區永二段0228-0001、0225、319地號,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4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收受營建混合物(R-0503)進場進行再利用作業,經本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6月18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109年5月28日貴公司以第1090528001號函提送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書送本局審查,並提報改善完成計畫。惟查處置計畫書檢核資料文件尚有欠缺或不合規定,經本局109年6月9日環事字第1090064387號函請貴公司提送補正文件至本局審查。但貴公司迄至109年7月8日仍未依規定提出處置計畫書之補正,故本局認定仍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25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稽查(依據109年3月24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來函),發現貴公司於永康區文化段761、763-2、774等3筆地號堆置營建廢棄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與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4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D0001265)於本市七股區篤加段等地號堆放約11,573立方公尺營建混合物,經查貴公司已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2-00號)設置許可證,惟查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營建混合物。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4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本局審查核准前,即收受營建混合物(R-0503)進場進行再利用作業。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08年9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廠(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151之144、149地號)督查,發現廠區旁有堆放已分類之廢塑膠混合物等,但現場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6日派員督查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D0001265)於本市七股區篤加段151-144及151-149等地號堆放約800立方公尺營建混合物,經查貴公司已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2-00號)設置許可證,惟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堆置營建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