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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33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違規日期
- 2020/07/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0日14時5分執行落地檢查,發現「弘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運車輛(ZY-783),載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夾雜鐵製辦公櫃(桌)(現場量測約80公分x90公分)、辦公椅(現場量測約100公分x70公分),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部分遣返,上開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