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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違規日期
- 2020/08/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7月30日勞職北2字第1090014283號函民眾陳情內容,於109年8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管制編號;J5902468,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81號)勘查,稽查當日天氣晴,稽查人員發現於廢水設施旁之雨水溝內,該雨水溝內收集到廢水與雨水合流,惟雨水放流口RD01、RD02均未排放廢(污)水,是以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廢(污)水未妥善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而逕流入廠內雨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