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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豐印刷電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1833698

共 1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9 筆)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2/04/1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7月30日勞職北2字第1090014283號函民眾陳情內容,於109年8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管制編號;J5902468,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81號)勘查,稽查當日天氣晴,稽查人員發現於廢水設施旁之雨水溝內,該雨水溝內收集到廢水與雨水合流,惟雨水放流口RD01、RD02均未排放廢(污)水,是以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廢(污)水未妥善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而逕流入廠內雨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9/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12/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1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於107年7月4日前檢具放流水銅自主削減(管理)計畫,報本府核准,據以實施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11/02
罰鍰金額
NT$10,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7月3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新設清洗桶槽設備(空桶清洗機),水措內容登記事項有變更,未向本局申請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貯存區,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過之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稽查當時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未於變更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府審查核准即逕行產出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清除、自行處理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貯存區,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原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然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 年12 月24 日環署廢字第0960098060 號令「從事事業廢棄物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所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註明,即逕於廠內清洗後再利用,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6/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4/06/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4/06/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4/01/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4/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3/11/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3/10/01
罰鍰金額
NT$3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0/10/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