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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8/03
- 違規日期
- 2020/05/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聚脂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4)」,證號:操證字第H1659-08號,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14日至貴廠進行檢測設備元件檢測,計有321個元件,其中設備元件編號:UP1E402XX040LN01濃度淨檢測值為1萬3,552.6ppm,超過1萬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告發處分。本府環保局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分析。本日稽查過程由廠方人員陪同並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六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六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