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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安醫療社團法人屏安醫院

文號
40-106-09000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9/11
違規日期
2017/08/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106年8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醫院廢水處理設施攔污柵單元產出浮(廢)渣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內登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本案於106手8月17日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信義三巷五號二至三樓、信義路一二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信義三巷五號二至三樓、信義路一二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